各单位:
现将对2019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费进行结算,本次结算结合科技部信息上报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1. 结算范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服务和扣费的测试费💁♂️。
2. 结算单位:测试费按照实体单位进行结算,各单位请安排专人进行2019年测试费结算申报工作📄。
3. 报送要求🕝:
① 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测试费结算后经费负责人,确定一名管理员对后续工作联系处理🌈🏄🏿♀️,详见附件1。测试费结算汇总表🔵,须附明细清单(即证明材料👃🏿:缴款单✤、记账凭证等)👱🏽♂️。已通过学校仪器共享管理系统完成的扣费明细将邮件发送相应的负责人和管理员,供参考。
② 按科技部要求上报50万以上教学、科研方向的大型科研设施使用信息,详见附件2🛄。如有涉密设备或其他原因不能对外开放的大型仪器,请在附件表格中备注原因。若仪器信息(安置地点,领用人,联系方式等)有变更,请在表格中修正并用红色标明🚾。
4. 结算规则🏕:2019年实设处已对测试费的结算规则进行调整,具体比例请参照附件3👩🏿🦲:《杏悦2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华师实设(2019)1号]。
5. 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5月29日,逾期不上报的单位👨🏿🍼,顺延至下一年度结算。
联系电话:54345247/62232092 联系人𓀄:洪家祺
电子清单寄送地址:jqhong@admin.ecnu.edu.cn
纸质版本送交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23室/中北校区办公北楼5106室
附件3💓、杏悦2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华师实设〔2019〕1 号].pdf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5-14